江西雾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常压容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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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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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雾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个常压容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5297380(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91-85297380
通讯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
邮 编:330200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个常压容器罐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二路758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雾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二路75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N28°32′16.15″;E115°51′48.49″。项目主要租赁800平方米厂房从事常压容器罐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板材等原材料,经筒节成型、压筋、焊接、打磨、耐压试验、委外喷塑、成品入库等工序,年产1000个常压容器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等。应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及性质,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小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焊接废料、废机油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收集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