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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字体: ] 浏览次数:17

信息索引号 A20/2017-12988 生成日期 2017-12-27 公开日期 2017-12-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南政办发〔2017〕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12月 7日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南昌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科学统筹养老和卫生资源,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与医疗服务的双重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南昌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年,符合县情的医养结合体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巡诊服务实现全覆盖;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对镇、街道、管理处老年人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一批有质量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蓬勃发展,基本适应我县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养老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等相关规划时,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发展预留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2019年年底前,建设1所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示范机构。(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分别牵头负责,县发改委、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鼓励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点,按标准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三)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按照“审批局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卫计监管”的方式,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实际医疗需求,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规模适度、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要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规模较大、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立医院。县行政审批局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卫计委加强行业依法依规执业的监督和规范。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审批执业许可与监督管理。(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提高县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条件和优先优惠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康复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我县被全市列为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以试点为契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发挥社区平台整合医养资源的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按照资源共享、就近配置的原则,由相近的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定期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家庭式服务。到2020年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实行健康档案管理,对健康普通人群、需关注的人群、慢性病人群及高危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病人、残疾人、特殊病人等各类人群,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分别负责,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配合)  

  (五)促进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疾病预防、康复、养生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创医养结合新模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邀请中医师多点执业,每周定期坐诊并设立中药柜台,面向老年群体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医疗服务。(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远程医疗影像、心电、临检和移动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健康电子档案等服务项目。实现医养融合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持续提高服务效率。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县卫计委、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配合)

  (七)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整合现有支持养老护理的各种政策资源,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在全县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村(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逐步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等形式给予保障。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合力,进一步缓解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的支出压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条件的,经评估后纳入定点范围,人社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手续,实施优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行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老年社区内设立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医保有关政策,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民政局、县卫计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县健康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县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规划1个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项目。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医养结合协同推进机制,实行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同步规划建设,制定南昌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明确相应职责。发改部门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标准。卫计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的规划、技术指导与业务监管。民政部门要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基层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对接。财政部门要按政策大力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社部门要探索医养结合机构的医保政策,支持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等。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行政审批局要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医养工作的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其它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在政策制定、项目申报、人财保障、土地审批及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医养结合机构和相关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倾斜。

  (三)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办,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福利机构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民字〔2015〕49号)精神执行。社会力量兴建的老龄型医疗机构,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入住上述机构的老年人,经评估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购买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轮岗服务,给予特殊岗位补贴,在申报职称时,其在养老机构从事的工作可计入总工作量。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培育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组织。

  (五)强化信息支撑。推动建立医养融合发展信息平台,推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大数据建设,统一相关数据标准,加强卫计、民政、公安、社会保障等系统数据对接,采集老年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等信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村(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村(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对接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六)加强考核督查。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南昌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