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信息索引号 A20/2017-12033 生成日期 2017-12-21 公开日期 2017-12-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坚定首位意识,加速转型升级”和拼争“四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南”为目标,发扬特色优势,补齐问题短板,倒排各项任务指标,着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实现民政救助大统筹,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大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

一、社会救助工作

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即由48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每人提高35元,即由310元提高到345元。

2、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实现社会精准救助和精准扶贫工作无缝衔接。

3、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2017年4月-2017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核定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变动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4、做好保障扶贫工作。实施低保兜底工程,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医疗救助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本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5、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数字民政社会救助系统和医疗救助系统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信息管理水平。

6、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打通困难群众求助、受助“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帮助困难群众新路径。

     二、救灾救济工作

  1、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灾害的防御意识;加强灾情管理,严格灾情统计制度,提高查灾、核灾、报灾工作能力,保证报灾、减灾信息及时准确,申报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强化县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减灾委员会建设。根据灾情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工作,健全规范冬春救助,抓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落实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优化、简化救助工作流程,统一救助标准,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手段,引入第三方对灾害救助工作的监督核查。

三、社会福利工作

(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2、“五个统一”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家),即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保障监管。

3、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服务外包等形式,大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实行资金补助,并适时开展对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试点。

4、加大推进“医养融合”试点。选择南昌永康老年护理院进行试点。适时出台政策,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二)巩固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障专项行动。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有效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利行为。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依法组织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设廉洁村(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健全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初步形成民情理事会普遍建立、协商制度健全完善、村(居)民积极参与、协商民主成效明显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机制。

3、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结合实际,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标准。

4、结合新农村建设点和中心村建设点,按“一(行政)村一社区”建设模式、在全县选择2-3个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5、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在全县城乡社区打造不少于5个绿色社区。

6、打造2个市级精品社区。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社会组织新版登记书换发率达到100%。做好社会组织数据录入,完善台账。

2.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年度报告制度。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3. 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成立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不适合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不能归口管理及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托底管理。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清理工作,对县本级超出两年未年检、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全力做好部分涉军退役人员的维稳工作。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建立优抚对象动态核查机制;在处理信访接待工作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安排,及时掌握涉军退役人员的动态,及时向县联席办报送涉军群体矛盾化解和处理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

2.继续做好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的《军人抚恤条例》和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继续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3.继续抓好优抚对象定抚定补经费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优抚对象定抚定补经费的发放工作,确保按标准、及时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到位。

4.大力推行“阳光安置”。严格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亮化评分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工作。

5、完成建军九十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故事宣讲活动和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驻昌部队相关工作。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深化殡葬服务管理工作。

1、继续做好“三禁”工作。在清明节、中元节、冬至等传统祭扫时间节点,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以在殡葬所为主开展“禁鞭、禁燃、禁售”三禁工作。

2、继续落实好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资金奖补政策。今年,每个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要选择2个村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县级财政将继续落实好800元/奖补资金优惠政策,并向省厅申请专项补助。

3积极开展坟墓统计工作。今年,各乡镇要将“三沿六区”所葬坟墓进行详细统计,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要求上报县局。

(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救助机制,健全主动救助网络,重点抓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天气异常期间的救助管理和服务。推进乡镇、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员队伍。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健全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信息机制。

(三)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全面完成全县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面开展收养评估工作,推动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的送养工作。

(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建立行政区划界线信息管理系统,健全边界纠纷应急预案、边界双方联席会议制度,创造稳定和谐的边界环境,抓好乡镇边界联检的督促指导。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及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跟进城市建设步伐,对新增道路及时设置路牌,加大对农村地区村牌设置力度。大力推进街道办事处的报批工作,同时做好地名规划编制工作。

    六、民政自身建设

1.强化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切实筑牢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强化民政系统工作纪律,加强党性教育、普法教育、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首位意识、一流意识、创新意识、改革意识、提升民政队伍整体效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殡葬系统“红包”治理成效,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把加强机关效能与行业建设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植根于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中,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将制度向每个岗位及工作的各个环节延伸覆盖,建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的管理机制,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升干部职工能力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好信访维稳、安全保密责任,确保社会稳定,规范机关运行秩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民政部门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