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信息索引号 A20/2017-04116 生成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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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党发〔201750

 

 

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相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7〕6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一)脱贫

    1.内容贫困户退出要以各村(居)2017年减贫指导性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且收入来源稳定吃穿不愁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按照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7年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做“脱贫”操作

    2.要求脱贫工作时间为20171030日-1130各地要避免“重收入计算、重短期收入、轻两不愁三保障、轻支出型贫困”现象确保脱贫稳定长效脱贫质量经得起检验脱贫要尊重自然规律对政策兜底脱贫人口要统筹考量原则上靠后安排退出脱贫有关民主评议工作要与村两委、驻村干部的核实意见相结合避免简单“以票取人”造成脱贫不实问题脱贫工作要让贫困户充分参与做到贫困户知情、认可、签字脱贫工作将接受省考核验收对各项考核评估中发现不达标户以及需按比例调减的脱贫户在系统中相应调整要通过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并更新系统数据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对2014年识别录入已做脱贫、但确属“七清四严”人员可在动态管理中将其标注“已脱贫不享受政策

(二)新识别、返贫

    1.内容以户为单位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和2014年以来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应纳尽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7年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做“新识别”、“返贫”操作

    2.要求新识别、返贫工作时间为20171030日-1115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符合条件的农户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致贫农户、返贫户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外出务工人员、老人户、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口以及各次纪检、检查、督查、评估、巡视、审计和社会监督等发现应纳未纳问题的贫困户要避免比对结果运用“一刀切”问题对比对的疑似问题要在多渠道、多来源、入户实际核实基础上区分性质、时间节点、权属关系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进行评议比对发现有小汽车的疑似户要摸清是否是贫困户所有是否贷、借、全款购买残疾人代步车或搞修理修配等维持生计用车等等对新识别户要同时注意相关结对帮扶、项目的录入严禁人为区分低保、扶贫对象要将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低保户全部纳入严禁曲解、扩大、泛化扶贫标准严禁规模控制或变相分解指标新识别贫困户要使用贫困户采集信息表采集所有信息录入更新系统数据返贫户要使用贫困户信息对照表采集变化信息和返贫原因并更新系统数据

(三)自然增加、自然减少

1.内容2017年度自然增加(新生、嫁入、迁入等)、2017年度自然减少(死亡、迁出等)人口进行信息更新和系统内增加、减少人口操作

    2.要求自然增加、自然减少工作时间为20171030日-1125要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相关信息审核后录入系统严禁将自然减少与清理清退删除功能等同严禁将自然增加与往年人口补录功能等同

以上涉及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2016101日至2017930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涵盖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所有有效贫困户(包含已脱贫除注销、死亡无效户)、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包含已出列)、所有此次新纳入的贫困户和自然增加贫困人口信息采集人员应确保采集信息质量并在采集表上签字确认采集表对时间、金额、家庭人口数等重要信息不得涂改

二、贫困村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一)内容:九联村和团结村在做好人口退出基础上结合村退出规划计划按照规定退出标准和程序统筹组织做好贫困村的退出工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7年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操作

    (二)要求:贫困村出列操作时间为20171030日-1130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贫困村退出要经省第三方评估检查贫困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通过打印信息系统贫困村信息对照表采集更新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首次采集则使用贫困村信息采集表采集更新所有信息

、资金、项目、帮扶信息录入工作

    (一)内容:乡村两级补充完善本级资金内容完成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账、分配和发放操作完成项目立项、报账、验收、结转等操作并将项目公示公告、招投标情况和关联贫困户等情况如实反映存档;将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信息完整录入并与贫困户、贫困村进行关联

    (二)要求:各村(居)要抓紧在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工的情况下及时组织验收完善报账材料进行资金拨付;要将帮扶人帮扶起止时间、工作队驻村起止时间及时更新

、数据清洗工作

(一)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名、属性有误贫困人口与户主关系和性别不一致、贫困人口16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帮扶责任人一人帮多户、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为空问题、贫困户存在多个户主、脱贫户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标准、低保贫困户转移性收入中低保金为零、贫困村无贫困户、贫困户家庭全健康但主要致贫原因为因病致贫、贫困户家庭无在校生但主要致贫原因为因学致贫、五保贫困户转移性收入中五保金为零、贫困户有外出务工时间但工资性收入为零、丧失劳动力但健康状况为健康、健康状况为残疾但没有残疾证号、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空、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空、贫困人口超过,65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无户主以及2014-2016年已标注的脱贫户中因病致贫家庭中有患病成员未参加大病保险、有住危房、有未解决饮水困难的问题、数据在各年度间逻辑混乱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基础信息维护、动态管理、后台数据管理有关功能进行数据补录、修正、调整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逻辑性

(二)要求:数据清洗工作时间为201711月-201712各地根据国扶办信息中心下发的数据质量报告和省定期发布的数据通报和明细组织对以往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同步核准和校正以进一步提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村(居)要对照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建档立卡检查、督查、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组织核查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但不得影响2016年度贫困人口数量

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数据摸排、核查、清理、校准的重要抓手是记录我扶贫对象发展现状、扶贫政策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村(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关定点扶贫考核、健康扶贫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中共南新乡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南新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1日印发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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