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蒋巷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2811 | 生成日期 | 2017-09-27 | 公开日期 | 2017-09-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印发《蒋巷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镇办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蒋巷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蒋巷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二、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党政办公室为镇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党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三、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镇财政所为镇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镇财政所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四、 固定资产的购置:
各相关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呈镇长审批同意后交党政办政府采购询价和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实施采购。
五、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粘帖固定资产标示卡,明确领用及保管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党政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镇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镇财政所入帐。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七、 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附件: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目录:
1、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2、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3、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机)、空气调节设备。
4、办公室、会议室、家俱和食堂家具及设备。
5、车辆:公务用车。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