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乡清湖村干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4962 | 生成日期 | 2017-09-27 | 公开日期 | 2017-09-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富纪发〔2017〕7号
关于我乡清湖村干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村(居)党支部,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我乡作风大转变活动推进,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行为,持续释放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强化我乡监督执纪问责效果,现将县纪委查处的我乡清湖村村干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清湖村原副书记殷建保任清湖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截留、挪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村小组日常开支;以村组干部及亲属名义,冒领上级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村小组农业生产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村小组资金转借他人使用,其行为在群众中已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29 日县纪委给予殷建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对各类专项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分管领导、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富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
中共富山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