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
时间:2017年02月09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3242 | 生成日期 | 2017-02-09 | 公开日期 | 2017-02-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村(居、场)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我镇根据县卫计委南人口领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开展“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3月9日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召开各单位计生专干会,宣传政策(2017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4日)。
2.调查摸底。村组干部联合上户,做好登记(2017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
3.上户疏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参与心理疏导(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8日)。
4.汇总上报。以计生办为单位上报相关表格(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
5.组织检查。(按县卫计委通知)。
三、工作要求:各村(居、场)委会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安排部署好此项活动,使“失独家庭”能接受再生育技术的服务,圆他们一个再生育梦。
1.开好一个会。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做好安排,利用手机平台、印制宣传传单、墙报等宣传工具,把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2.送上一份关爱。各计生办工作人员亲自上门上户,做到一个不漏,进行宣传和心理疏导,为“失独家庭”送上一份宣传单,签订一份知情同意书。
3.组织一次再生育免费检查。对符合条件女方29周岁以上且有生育意愿,愿意接受再生育技术服务的夫妇,要热情的给予帮助,组织他们到县妇保院参加免费的健康体格检查;对要求去上级医院接受治疗的,要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引导他们到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或南昌市生殖医院接受治疗。
附件:1. “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单
2. “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知情同意书
3. “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调查摸底表
4. “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登记表
南昌县幽兰镇计生办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