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6-02687 生成日期 2016-08-19 公开日期 2016-08-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南昌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经班子会研究,结合县商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县商务局

                                                                    2016年8月19日

 

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总体部署,为促进我局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商务领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提升城市品位,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县“再造新小蓝、挺进三十强、率先奔小康、跻身文明城”的战略目标,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项目导向促发展、问题导向抓改革、需求导向惠民生,加强城乡一体共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营造向上向善、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严格对照执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南创办发[2016]5号)及《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及创建工作任务,坚持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融入创建全过程;坚持利民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全体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开展干部职工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活动,做到共建共享,力争2017年度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三、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全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黄赏辉

副组长:谢留美、李晓华、刘春云、吴  刚、徐建文、罗花如、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主任由吴  刚同志兼任,刘晓林、杨军、黄金生、徐勇华、谢洋、罗士虎、郭  锐、施志文、姜天赐、谭少金同志任成员,创建办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县综管办和分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调度、综合协调、督办创建测评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为圆满完成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根据突出重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工作原则,创建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8月—2016年9月):宣传培训阶段。制订出台县商务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商务系统动员大会。在商务领域(局机关、局属单位;商场超市、商业街等)设置宣传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型、滚动式的宣传,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制订专业培训方案,邀请县文明办、县综管办专家,组织资料收集,对商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对照执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南创办发[2016]5号)及《南昌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13号),并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重点推进阶段。结合商务领域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指挥部及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再次逐个指标分解,明确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创建工作职责,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报县创建指挥部及分指挥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县内各大商场超市、商业街等要紧密配合,加大对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县商务局创建办要对照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通过实地调查进行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自查提高阶段。在圆满完成中央和省文明办组织的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测评体系和创建职责分工,进行全县商务领域范围的模拟测评,并请县文明办、县综管办专家对商务领域的创建工作进行测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攻坚克难,深化提高,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第四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全面迎检阶段。严格对照测评体系,按照全面达标要求,积极主动邀请县文明办、县综管办、分指挥部组织专人对商务领域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检查验收,即查即改,固强补弱。并结合创建工作全面达标要求,制定具体的迎检工作方案,完善创建背景材料,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重点做好材料考核验收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商务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由局创建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创建办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抽调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要求抽调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提供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效运转。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办公人员,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局创建办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创建办力量。要按照县创建指挥部及分指挥部工作部署,对照本方案,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抓,确保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二)明确责任分工

要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责任分工》,逐项逐条对照,围绕创建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查找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要做到不推诿扯皮,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牵头科室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要按照“谁职责、谁落实,谁扣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凡出现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督查问责机制

局创建办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创建工作专项督查,及时查漏补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科室实行严格问责。按照县创建指挥部 “倒排任务工期、一线督导、定期调度”要求,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创建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局创建办公室要根据商务领域创建工作要求及对照测评体系和南昌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建立季度测评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每季度对商务领域创建指标任务模拟测评,对各创建责任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估结果作为县综管办、分指挥部掌握创建情况、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对出色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报分指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相关单位一并报分指挥部,影响全县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及创建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局创建办将建议县创建指挥部启动对相关单位问责机制。

(五)强化宣传引导

局创建办要制订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围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主题,突出创建为民的工作思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创建舆论声势,推动商务领域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等县属新闻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及时宣传集中宣传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重大举措,集中宣传我县创建工作涌现出来的新亮点、新典型以及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同时通报科室及各单位(商场超市、商业街等商务领域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不作为”现象。局机关、局属单位、商场超市等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层层动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和实际行动。力争2017年度跻身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